驻辽中央预算单位决算审核办事指南
(以2023年度决算审核工作为例)
一、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二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729号);
《国务院关于进—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21〕5号);
《财政部关于健全完善财政监管业务闭环管理的指导意见》(财预〔2022〕173号);
《财政部关于2023年度部门决算工作的通知》(财库〔2023〕42号);
《财政部关于财政部各地监管局开展属地中央预算单位2023年度决算审核工作的通知》(财预〔2024〕15号)。
二、决算审核单位范围
按照“财政部指定+监管局自选”原则,选定部分驻辽中央预算单位(不含大连)。军队、武警、国防军工、国家安全等涉密敏感单位除外。
三、决算审核办事流程
(一)审核内容。
主要包括年度部门决算审核和重点关注事项审核两项内容。具体包括:
1.决算规范性、完整性、及时性审核。
—是规范性问题。主要审核决算报告是否按照规范的预算级次编报,决算报表说明和分析报告内容是否符合要求,决算收入支出和结转结余填报是否规范,年初预算数是否与部门批复预算数—致,全年预算数填报口径是否正确,国有资产、政府采购信息是否与相关统计报表—致等。
二是完整性问题。主要审核决算报告编报资金范围和单位范围是否完整,决算报告内容是否完整、要素是否齐全等。
三是及时性问题。主要审核决算报送时间是否符合上级部门通知要求。
2.重点关注的情况和问题。
—是预算编制问题。包括预算收入编报是否完整,是否存在事业收入、其他收入等未编入年度预算问题;预算支出编报是否规范,项目编报是否符项目管理规定;新增资产配置相关预算编报是否规范,是否存在未按规定编制新增资产配置相关预算等问题。
二是预算执行问题。包括是否存在未按规定办理预算调剂程序、未按规定申请追加预算等问题;是否存在各类经费挤占挪用现象,以及会议费、培训费、“三公”经费挤占其他经费等问题;是否存在超标准支出、超范围列支、虚列支出、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等问题;是否存在收入上缴不及时、政府采购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三是财务管理问题。包括是否存在违规出借资金、违规从零余额账户划转资金、超限额使用现金、公务卡使用不规范、未及时上缴结余资金、会计核算不规范、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等问题。
四是资产管理问题。包括资产账实是否相符,是否超标准配置资产,资产出租出借、资产处置、无形资产等管理是否规范,是否存在在建工程未及时转固定资产等问题。
(二)需要报送的资料。
主要包括:
1.报表类。
2023年度决算报表;2022年决算批复、2023年度预算批复等;
2.账目类。
会计总账、按经济分类科目提取的分类明细账以及相关账目和凭证;实有资金账户的银行对账单、年检结论;资产台账等;
3.政策类。
执行属地社保、公积金等政策文件,各类津贴补贴政策
依据等;
4.其他。
政府采购预算、合同和招投标相关资料、会议和培训计划、非税收入上缴情况;内控制度和相关会议纪要等。
(三)审核流程。
我局按照“电话通知被审核单位→审核岗资料审核→审核岗反馈核实→审核岗初步确定问题→主管处长审核→局领导终审签批→上报财政部→资料归档”程序进行审核。
四、职能部门及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监管二处 024-24150508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办理地址:沈阳市沈河区东滨河路16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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