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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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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辽宁监管局:坚持主动服务推动部门预算监管提质增效

  监管局职能转型以来,辽宁监管局坚持寓服务于监管之中的工作理念,主动服务被监管对象,以服务促进管理,扎实推进部门预算监管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强化服务意识是做好监管工作的思想保障 

  正确认识和把握监管与服务之间的关系。首先,财政为预算单位全面履职提供制度规范和财力保障,财政预算监管作为财政的基本职能,要为实现这一目标服务。因此,为预算单位服务本身就是预算监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次,财政预算监管和服务预算单位不是对立的,而是辨证统一的。监管是前提,服务是实现方式,只有监管到位,才能服务到位,只有做到优质服务,才能促进监管到位,两者相辅相成。第三,监管局作为财政部派出机构,代表财政部履行预算监管职责,一言一行不仅体现自身素质和作风,还直接影响到财政部在预算单位中的形象。因此,体现服务意识,不仅能与预算单位形成合力,促进工作目标实现,而且使得监管工作和谐、顺利和得到理解。 

  二、提升服务能力是做好监管工作的根本要求 

  辽宁监管局把提高干部综合素质作为推动服务能力提升的首要抓手。一是提高思想政治站位。明确监管局首先是政治机关的角色定位,要求监管人员准确把握进入新发展阶段、构建新发展格局对财政监管工作的新要求,从讲政治角度开展监管工作,站在财政部的高度谋划工作,从体制机制层面查找问题、分析原因、防范风险、提出建议。二是增强财政专业能力。为适应新时代财政监管工作要求,致力于培养监管人员“能审、能说、能写”和运用科学方法论、现代信息技术开展监管工作的能力,要求做到即熟练掌握财政知识,又熟悉财会、社保、金融和信息系统等其他专业知识。三是提高沟通协调水平。沟通协调能力是监管人员提高工作质效的“助推器”,对上协调要有全局意识,能够站得高、看得远、想得深,推动政策落实落地;同级协调要有学习意识,能够相互借鉴、互通有无,形成监管合力;对下协调要有服务意识,能够谦虚谨慎、换位思考、敢于担当,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三、创新服务方式是做好监管工作的有效途径 

  辽宁监管局运用创新思维,在加强对预算单位预算、执行、决算闭环监管的同时,构建新的服务方法体系。一是将分类服务和重点服务相结合。根据预算单位隶属关系、基本职能等情况,结合预决算审核和日常执行监控中积累的数据进行分类,实行“网格化”专人管理,落实到岗、到人,负责日常政策解答和服务支持,对问题较多、管理不到位的预算单位实施重点监控,并注重提供差异化、专属化的跟踪式服务,不让一家预算单位“掉队”。二是事前事中服务和事后服务相结合。对于开展的政策性较强的新工作,通过组织培训、网上答疑、“微课堂”等线下线上方式送教上门,确保相关政策和要求宣传到位、解释到位;对于审核审批、预算执行监控等日常性工作发现的问题,在督促整改的同时,帮助相关单位查找问题成因,促进举一反三,推动财务管理水平提升;针对预算单位尽快提高管理水平的迫切心情,适时组织经验交流、案例分析研讨、政策解读座谈等互动活动,拓宽预算单位工作视野,增进相互学习,实现共同提高。 

  四、注重服务效果是做好监管工作的根本落脚点 

  辽宁监管局紧紧围绕预算单位的业务需求开展预算监管工作,在实现既定工作目标的同时,也获得了监管对象的普遍好评。一是提高审核效率。通过取消不必要的工作环节、减少资料申报种类、压减审核时间的“减法”和提前开展预审核、“最多跑一趟”、A(B)角色工作机制的“加法”等措施,切实优化审核流程,减轻预算单位负担。二是深入调查研究。充分发挥监管局就地就近优势和桥梁纽带作用,就预算单位“过紧日子”、疫情防控经费需求、工会经费使用等专题开展调研,并向财政部上报专题报告,及时反映驻辽中央预算单位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为完善财政预算管理建言献策。三是健全完善内控制度。按照财政部工作要求,将我局现行内控规章逐一梳理,对其中存在的不完善、程序性繁复和操作性不强等问题进行补充修订,不断提高内部管理水平,促进对预算单位服务效果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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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年0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