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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监管局:抓好四个方面  提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结算审核质量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结算审核,是进一步规范补助资金使用与管理,提升资金使用效益和确保资金安全的一项重要工作,关系医疗保险政策的执行效果,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近期,辽宁监管局精心组织、严格把关,从四个方面入手,扎实开展审核工作。 

  一、抓好政策研究,把准审核方向 

  组织参审人员认真研读财政部有关政策,进一步厘清监管局的管理职责,熟悉审核流程、内容等要求,梳理分析省、市出台的关于医保制度的政策文件,摸清实际情况。在此基础上,制定审核工作方案,明确审核重点、人员分工、完成时限等具体内容,提高审核工作的责任感,确保审核方向准确。同时,针对参保人数、财政补助资金拨付、个人缴费等重点审核事项,督促地方财政、医保部门提高重视程度,做到申报材料真实、完整、准确,提升审核效率。 

  二、抓准参保人数,扭住核心关键 

  一方面审核有无重复参保问题。结合医保部门提供的重复参保核查情况说明,关注核查范围和清理原则是否符合中央政策要求、核查过程是否严格执行有关要求等问题,加强对核查结果的分析研判。此外,关注医保基金审计报告中指出的重复参保问题是否整改到位,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另一方面审核有无虚报多报问题。严格按照中央政策要求,对依据地方政策纳入参保人数的人员予以剔除;加强数据分析,对比省级、各市上报的人均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数据,通过分析数据的合理性,判断是否存在虚报多报问题。 

  三、抓实资金到位,督促政策落实 

  结合财政、医保部门提供的预算指标文件、拨付凭证等申报材料,关注地方各级财政补助资金下达的及时性、资金拨付的合规性和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将发现的问题及时向省级财政、医保部门反馈,督促地方严格落实相关政策规定,认真整改、举一反三,尽快将财政补助资金拨付到位,并将整改情况报送我局。同时,将发现的问题如实向财政部报告,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为财政部合理分配资金提供重要参考依据。 

  四、抓好沟通协调,提升审核质效 

  寓服务于监管之中,做好与地方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一是做好事前沟通。组织省财政厅、省医保局召开座谈,了解全省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运行模式和基本情况,听取地方有关部门的意见建议,要求相关部门认真配合审核。二是做好事中指导。针对审核中发现的疑点问题,及时向财政、医保部门了解情况,指导有关部门补充完善相关资料,确保审核结果准确。三是做好事后跟踪。将审核发现的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反馈,督促相关部门立行立改,健全完善制度,提高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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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1年0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