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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监管局:树牢总体国家安全观

在财政监管事业中扛起维护国家安全的职责使命

  今年415日是我国第七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财政部辽宁监管局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财政部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片,教育引导大家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总体国家安全观的重要论述,要求大家在财政监管事业中牢固树立和践行总体国家安全观,进一步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为维护国家安全贡献财政力量,迎接党的二十大的胜利召开。 

  树牢总体国家安全观,要深刻感悟新时代国家安全成就。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保证人民安居乐业,国家安全是头等大事”。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创造性地提出总体国家安全观”,并将其纳入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方略,推动新时代国家安全工作发生历史性变革、取得历史性成就。我们在总体安全的大环境中,经受住了来自政治、经济、意识形态、自然界等方面的风险考验,综合国力不断增强,国际地位不断提升,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得到全面维护,成为世界上最有安全感的国家之一,成就了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长期稳定的“两大奇迹”。 

  通过系统学习,大家深刻理解总体国家安全观的重大意义,认识到国家安全是一个国家定国安邦的基石,是维护全体人民最根本利益的基础。大家纷纷表示,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作为财政人应当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结合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提高国家安全意识,在财政监管工作中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在财政战线上筑牢国家安全阵地。 

  树牢总体国家安全观,要在诸多风险挑战面前坚定发展信心。 

  “安而不忘危,存而不忘亡,治而不忘乱”。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入伟大复兴的关键阶段,发展道路注定不会一帆风顺。一方面百年变局不断衍生新动荡,国际形势变化深刻复杂,局部争端导致战争威胁蔓延,经济逆全球化和世纪疫情交织,加之国际恐怖主义、网络安全等非传统安全问题,外部发展环境持续受到挑战;另一方面国内改革发展稳定任务艰巨,改革进入深水区,新旧矛盾交织,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有待加强,意识形态领域斗争复杂多变,党的建设存在薄弱环节,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尚未解决,而且内部和外部风险还有互相叠加演进的趋势,国家安全不断面临新的挑战。 

  通过对当前安全风险形势的学习了解,大家一致认为,总体国家安全观为新发展阶段保驾护航,是实现伟大复兴的重要保障。作为新时代的财政人,要对“国之大者”心中有数,在履行财政职责中坚定安全信心,树立安全意识,建立安全思维,发挥安全作用,推进总体国家安全观融入国家安全治理现代化进程,坚决执行财政部党组的统一部署,认真落实国家安全工作责任制,把总体国家安全观贯穿财政监管事业改革发展的各领域和全过程,为应对国家安全面临的各种威胁作出应有的贡献。 

  树牢总体国家安全观,要坚定履职全力防范化解风险隐患。 

  当前,我国经济发展正面临着需求、供给和预期同时趋弱的三重压力,各个领域长期存在的安全风险隐患也不同程度地显现出来,而新冠肺炎疫情这只黑天鹅也对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的目标带来一定的挑战。面对这场事关改革发展全局的大考,各领域多项改革和稳定举措相继出台,特别是经济领域,宏观经济政策、积极财政政策、金融稳定政策等陆续登场,全力维护经济社会发展和安全稳定。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形势,辽宁监管局党员干部深刻领会总体国家安全观的内涵和外延,充分认识维护国家安全和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财政人的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在履职中扛起维护国家安全的职责使命。 

  作为财政监管事业的主力军,要紧跟中央决策部署,认真研判经济发展、产业行情、财政收支和税收政策等情况,将国家安全与财政业务工作同思考、同谋划;要强化财政的基础作用,谋划重点领域风险防控,对地方债务化解、金融风险、生态安全、能源安全、数字安全以及安全生产等行业高度敏感,充分发挥就近就地监管优势,及时发现和报告重大风险问题;要全力应对疫情挑战,跟踪复工复产情况,及时掌握属地税源、税收、非税收入动态,密切关注属地经济走势,推动辽宁补齐“四个短板”、做好“六项重点工作”、做好结构调整“三篇大文章”;要将严格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和扎实做好“六稳”、“六保”工作相结合,确保机构正常运转和各项民生政策得到有效落实,把底线思维转化为具体行动,以扎实有效的措施防范化解各类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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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2年0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