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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监管局:在党的二十大精神指引下勇毅前行
 努力开创财政监管新局面

  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是在全党全国各族人民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关键时刻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财政监管干部要深入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准确把握精神实质,深刻领悟丰富内涵,将学习成效转化为做好各项财政监管工作的强大动力,勇毅前行,努力开创财政监管新局面。 

  一是提高站位,牢记使命。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会议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财政监管干部要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忠诚履职尽责,紧密联系监管局工作实际,围绕财政中心工作,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牢记使命、守正创新、团结奋进,以实际行动推动财政监管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是党建引领,奋发进取。财政监管干部要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党建引领财政监管事业发展,党员干部要自觉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着力建设堪当民族复兴重任的高素质干部队伍,积极发挥基层党组织坚强战斗堡垒作用,加强支部自身建设,不断推进党建与财政监管工作深度融合,努力开创党建工作新局面,以高质量党建引领财政监管事业高质量发展。 

  三是恪尽职守,监督为民。财政监管干部要深刻领会党的二十大报告的深刻内涵,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紧紧围绕“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恪尽职守,心系群众,切实扛起财政监管责任担当。一要“闯”出监管转型新路,尤其在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监管等领域,要加强统计分析,树立数据规范管理意识,做到监督和管理双推进;二要“创”出高质量监管工作业绩,特别是在调查研究中发挥监管局职能作用,当好“探头”“哨兵”和“参谋”,做到良策、谋实招,推进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三要“干”出敢想敢为又善作善成的工作作风,牢固树立监督为民的意识,尤其在直达资金监管中发挥资金守护者的职责,守住资金,守住人民的利益,确保直达资金真正惠企利民,真正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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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