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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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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监管局:更好发挥财政监管职能 
 推动财力下沉基层见实效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要加大中央对地方的转移支付力度,推动财力下沉,做好基层“三保”工作。辽宁监管局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全国财政工作会议和全国监管局工作会议要求,按照积极的财政政策要加力提效要求,充分发挥财政监管职能作用,在财政收支矛盾依然突出的形势下,主动作为,积极推动财政资金下沉基层,确保更多资金落到县区基层,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牢牢兜住“三保”底线,更好服务地方经济发展。

  一、切实履行转移支付监管主责,提高资金使用质效 

  一是以质为本,突出抓好转移支付资金合规性申报。结合新政策、新情况、新要求,总结行之有效的审核方法,剖析存在的薄弱环节,关注申报数据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重点核实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相关基础资料,着重审核申报依据是否充分、申报资料是否完整、申请范围是否合理、分配过程是否透明。二是以效为先,突出抓好中央转移支付资金绩效评价。按照财政部统一部署,在每年度财政部下达重点绩效评价任务的基础上,将教育、就业、医疗、住房以及困难救助等民生领域资金作为绩效监管重点,锚定绩效目标,加强事前评估、事中监控、事后评价,提高中央转移支付资金使用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三是以纪为纲,突出抓好问题整改落实不松懈。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推动监管闭环管理,严肃财经纪律,实施全流程跟踪,深化监管成果利用,时刻关注监管后期整改情况,督促相关问题整改落实,做到“一对一”紧盯整改,防止问题反弹。 

  二、完善直达资金监管流程,发挥直达资金直通车作用

  一是持续强化监管力度,突出监管质量优化。推进揭示问题和规范资金管理使用相结合,多角度对监管发现问题“追本溯源”,从经济运行、管理体制、资金效益等方面进行深层次分析研究。协同省级财政部门通过设置预警规则,对支出用途填写不规范等行为进行预警,督促预算单位规范资金支出。二是注重环节监控过程指引,紧盯支出进度和实际效果。督促地方各级财政部门及时分解下达直达资金,主管部门加快预算执行,工程类项目尽快形成实物量,重点加大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困难群众救助补助经费等涉及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以及重要民生政策资金的监控力度,确保政策效益及时有效发挥,发现问题及时下发监管意见函,督促落实整改。三是“进企业、进项目、进基层”,现场调研现场解决问题。依托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发现的资金使用问题,选取有代表性的市县开展直达资金日常监管和现场调研工作,做到“进企业、进项目、进基层”,深入了解政策落实情况,剖析地方执行政策过程中面临的难点堵点问题,共同研究解决方案,确保中央各项政策落实到位。 

  三、加强地方财政运行监测,兜牢基层“三保”底线

  一是强化财政运行分析监测,早发现早预防早处置。加强对转移支付监管、金融监管和财会监督等工作中反映地方财政运行问题的研判分析,重点关注大宗商品价格持续上涨动力减弱、实施必要的减税降费政策等因素对财政收入的影响,紧盯属地重大违纪或风险性、苗头性问题,及时向地方和上级部门反馈,切实有效防范风险。二是做好县区财政运行精准画像,助推基层财政平稳运行。按季开展地方财政经济形势分析,充分了解全省财政运行情况,结合地方财政能力、平衡状态和风险状况等对有关县区财政运行的影响,充分反映全省财政运行总体情况和趋势,做到监测全方位、全覆盖,形成“立体画像”,并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建议。三是强化部门间协同合作,共同应对风险挑战。进一步强化与省级财政部门的沟通,抓好统筹协调,提升合作效能,深化信息互通,及时全面掌握全省债务风险变动情况,共同推动防范化解地方财政运行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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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3年0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