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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监管局:扎实开展保税物流中心(B型)设立初审工作
 助力东北对外开放新高地建设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的决策部署,积极服务东北振兴战略实施,根据财政部工作安排,辽宁监管局立足财政监管职能,主动作为、精准发力,顺利完成辽宁省内拟设立保税物流中心(B型)的初审工作,为项目后续验收与运营夯实了工作基础。 

  一、深学细悟政策,锚定审核方向 

  辽宁监管局高度重视此次初审工作,将其作为服务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坚持谋定而后动,筑牢筑实工作基础。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保税物流中心(B型)作为区域开放型经济发展的重要平台,其规范设立与高效运营对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外贸提质增效具有重要意义。二是把握政策脉搏。组织业务骨干系统学习保税物流中心(B型)设立指导意见、指标评估体系,以及保税物流中心基础和监管设施验收标准等政策文件,准确把握物流中心设立条件、审核标准和工作流程,同时,积极与财政部有关司局沟通请示,及时掌握政策背景和最新要求,确保审核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三是确定审核重点。梳理产业支撑、外汇收支、项目引资等11项分析评估指标,形成包含规划面积、设施建设、企业资质等核心要素的审核清单,进一步明确工作思路和要点,确保初审工作精准发力。  

  二、严把审核要点,精准开展核查 

  坚持“实事求是、严格标准、注重实效”原则,多措并举深入了解项目实际情况。一是开展座谈交流。与保税物流中心(B型)所在区域政府和经营企业进行座谈交流,听取项目规划、建设进展及预期运营安排等汇报,重点了解政府批复情况、评分指标体系、企业自评情况、项目在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以及对保税物流中心未来发展的规划设想等,全面掌握项目实际情况,为初审工作提供参考依据。二是严把审核质量。对照保税物流中心设立的管理办法和标准,仔细核验项目规划、土地利用、企业资质、地方政府意见及海关审核意见等文件的真实性、合规性和完整性,通过公开渠道查询、实地踏勘等方式,核实选址区位、交通配套、周边产业环境以及基础设施建设等情况,直观掌握第一手资料。三是聚焦关键要素。重点围绕外贸进出口总值等核心指标,结合配套环境、运营条件、监管资源等情况,以及保税物流中心的规划功能、投资主体运营能力、市场需求前景、预期经济社会效益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确保项目符合国家政策导向和区域发展实际需要。同时,对关键指标和扣分事项逐一进行复核确认,确保核查结果客观准确、真实有效。  

  三、强化部门协同,提升审核质效 

  建立健全跨部门协同机制,强化部门间沟通联动,凝聚审核合力,提升审核效能。一是与沈阳海关、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以及国家外汇管理局辽宁省分局等部门第一时间沟通对接,了解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建设运营情况、地方产业布局和外贸发展需求等,并商请各部门提供相关数据,为初审工作精准定位提供支撑。二是与海关牵头的相关部门协同开展工作,通报审核工作安排,交流初步核查情况,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和协作流程,同时,就项目建设标准、监管设施配套、未来运营模式等问题深入研讨,及时解决核查中发现的疑点难点。三是充分吸纳各部门意见建议,综合政策要求、指标核查情况和地方发展实际,客观进行评估,全面梳理项目优势与风险隐患,按要求将初审情况上报财政部审定,高效完成审核工作。  

  下一步,辽宁监管局将持续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动配合,做好政策落地跟踪问效,为保税物流中心(B型)顺利通过验收、早日封关运营提供全过程服务,充分发挥财政监管在促进对外开放、服务区域经济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助力辽宁打造东北对外开放新高地,为东北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注入强劲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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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6年0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