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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辽宁监管局:探索非现场和现场相结合
助力预决算公开检查质效提升

  及时性、完整性、细化程度、公开方式和真实性是预决算公开检查的基本要素,确保检查工作取得成效需要统筹兼顾五个要素。辽宁监管局在近年的检查工作实践中探索了非现场和现场相结合的工作方法,在全面满足检查要求的同时,切实提升了检查工作质效。

  一、准确分类、合理分工

  首先按照五个要素的特点划归工作类别,其中:对于及时性、完整性、细化程度和公开方式的检查可归为规范性一类,特点是对财政业务能力要求相对不高,但工作量较大,需要严谨细致,可以采取非现场方式;而真实性检查需要熟悉财政业务,具备一定的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应采取现场检查方式。其次是依据分类有针对性地统筹调度力量,组成非现场和现场两个工作小组,非现场组主要由聘请专业人员组成,按照我们对其提出的标准和要求就地开展工作;现场组由局内工作人员和抽调的地方财政同志组成,异地开展检查。两个小组的工作分工明确,同时推进既保证了两组工作任务相对独立,又便于两组之间随时交换信息、互为鼎力,为顺利推进检查工作打好基础。

  二、突出重点、精准施训

  根据非现场和现场组的各自特点,有针对性地分别开展查前培训。对现场组培训主要是开展集中学习和互动式交流研讨,重点就地方预决算公开的基本情况、政策业务、检查的主要内容、重点难点及方法步骤进行讲解和讨论,并结合具体问题开展“头脑风暴”式学习研讨;对非现场组培训主要以案例演示方式开展,以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情况填报系统为基础,就政府和部门预决算公开的完整性、细化程度、及时性、公开方式逐一讲解分析,精准指导。通过精准开展两个小组的查前培训,确保各组工作人员明确各自的工作要求和标准,熟悉相关政策,了解具体工作方法。

  三、明确职责,规范管理

  检查工作中,非现场检查内容涉及单位多,检查的数据量大,工作步骤繁琐,需要对数据细节反复核对,也需要加强与被检查单位的反馈对接,因此我们指定专人负责组织协调,每天将非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与被查财政部门进行核对确认,再经组内复核后上传至检查填报系统。现场检查则需要就一些财政专业性问题作出准确的把握和判断,比较依赖政策理解和财政工作经验,因此对现场检查的工作要求是问题认定客观准确,为现场检查各小组建立统一的工作模式和统一的问题认定标准,坚持组内日报告、组内和组间合议复核和请示报告制度。两个小组的工作规范明确,工作措施得力,切实提升了检查工作准确性和工作效率。

  通过预决算公开检查非现场与现场相结合的工作组织模式,两组之间既可以集中精力做好各自的事情,使检查工作更加全面、细致、深入,又便于随时共享信息、互通有无,工作结论也相互支撑验证,推动检查工作更加精准、高效、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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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1年0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