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辽宁监管局

当前位置:首页>工作动态>工作动态

财政部辽宁监管局:监管二处深入学习两个“具体指引” 
推进高校和科研单位成本核算工作落实落地

   

  近期,财政部印发了《事业单位成本核算具体指引——高等学校》(财会〔202226号)和《事业单位成本核算具体指引——科学事业单位》(财会〔202227号)两个“具体指引”,从制度层面规范了高校和科研单位的成本核算工作,在遵循“基本指引”的基础上,分别就成本核算对象、成本项目、成本范围、成本归集分配的方法流程、成本报告等成本核算内容作出统一规定,为相关部门和单位制定具体成本核算管理办法提供基本遵循和指导。 

  监管二处高度重视两个“具体指引”的学习贯彻工作。为尽快掌握两个“具体指引”的内容,落实相关规定,监管二处立足工作实际,组织处内同志开展研讨交流,力求迅速、准确掌握核心内容,确保应用到日常监管工作中。通过学习,大家一致认为,两个“具体指引”是深化政府会计改革、推进预算管理制度和建立健全政府成本核算指引体系的重要举措,也是贯彻落实《事业单位财务规则》、高校和科研事业单位财务制度以及规范成本核算的迫切需求。两个“具体指引”的实施,必将对完善高校和科研单位的财务制度、规范成本核算、实现量入为出、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保障事业单位发展起到积极作用。  

  大家纷纷表示,要不断加强学习,提高政策运用能力,推动两个“具体指引”贯彻落实,更好履行预算监管工作职责。一是要强化制度学习和运用。进一步加强政策研究,掌握制度要点,熟悉规定要求,并在工作中加以运用,督促高校和科研单位严格执行预算,按照指引的要求准确归集和分配成本并形成高质量的成本报告,促进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二是要加强宣传和指导。坚持寓服务于监管的工作理念,在开展预决算审核、动态监控、预算执行监控分析等监管工作中,关注制度实施情况,做好政策宣传和解读,加强业务指导,及时解答处理相关单位反映的问题,促进其增强成本核算意识,尽快掌握成本核算要求,做好成本核算工作。三是要扎实推进政策落实。充分发挥监管局就地就近优势,聚焦“具体指引”实施推进过程中的难点堵点,深入高校和科研单位开展政策执行情况的调研和评估,跟踪问效,听取意见建议,并及时报告和反映实施效果,促进完善政策,推动成本核算工作在高校和科研单位落地见效。 

    

附件下载:

发布日期:  2022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