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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辽宁监管局:提升财会监督质效 开创财会监督新局面

2023年3月23日 来源:财政部辽宁监管局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财会监督重要论述精神,辽宁监管局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优化监管思路,秉持初心使命,推进财会监督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牢牢把握财政机关政治属性,提高站位,统一思想,强化监管工作的思想自觉

  坚定政治立场,把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作为监管局履职的重要使命,聚焦“国之大者”,科学谋划财会监督各项工作。一是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财会监督重要论述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财政部关于财会监督的决策部署,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用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深刻领会财会监督的重要意义,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推动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在辽宁贯彻落实。二是以党建引领财会监督发展。结合辽宁省直机关工委“百万党员大宣讲”活动,主动联系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机构党支部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宣讲党的二十大精神,传达学习财会监督政策,用党的先进思想理论凝聚共识、汇聚合力,引领中介行业党员和积极分子坚守初心使命,严守职业操守和职业道德底线,推动党的基层组织在中介行业中发挥更大作用。三是打造素质过硬的监管队伍。精准对接干部对提升业务能力的需求,邀请从业经验丰富、业务能力强的注册会计师到局内开展培训,讲解审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要点,帮助完善日常审阅报告的工作指南。建立团队研学机制,组建审计报告审阅小组,定期开展集中交流讨论,相互启发借鉴,集中分析线索,通过“研、学、干”相结合,锻炼队伍,全面提升监管队伍履职能力。

  二、充分认识财会监督重大意义,锚定方向,积极作为,确保监管工作取得实效

  《意见》对财会监督做出战略部署,提出更高要求,辽宁监管局坚持守正创新,不断提升监督效能。一是推动“五位一体”监督体系构建。坚持问题导向、查改结合,督促各级财政部门切实担起责任。2022年以来,发现和处置的财经领域各类违规问题均已反馈相关部门并得到整改,监督省本级和部分地市规范预决算公开,引导林草治理、小微双创等项目加强绩效管理,推动沈阳市道路停车收费“两条线”管理改革,督导本溪市全面放开政府食堂和物业公开招标等成效显著,各级财政落实财会监督的主体责任进一步夯实。二是加强与其他监督部门的协调。与辽宁14家部门联合印发《辽宁省关于进一步规范财务审计秩序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与辽宁证监局签订《财会监督合作备忘录》,同省财政厅、省国资委、省评协、省注协等部门协调联动,共享工作信息和监管成果,推动财会监督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发挥更大作用。三是着力加强财会监督日常监管。打造“1+4”财会监督工作载体,“1”是制定辽宁监管局财会监督总体方案,“4”是分别落实四项任务,即通过日常监管推动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通过开展事务所“一体化”、函证数字化、信息安全和统一监管平台实施情况等调研,服务中介机构发展;通过开展准则制度落实情况跟踪调研,助力会计管理法治化建设;通过开展审计报告审阅和执法检查,监督中介机构和企事业单位严守法律法规和执业准则。

  三、切实履行财会监督职责使命,筑牢根基,用心服务,助力监管工作高质量发展

  坚持问题导向,完善基础建设,着眼服务发展,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财会监督新格局。一是构建监管闭环。在会计信息质量检查、预决算公开检查、财经秩序专项整治等工作中,注重抓牢抓实监督检查的“后半篇”文章,关注和推动问题整改,注重加强闭环管理,强化执纪问责,凸显财会监督的震慑效果。二是夯实工作基础。完成“两库”建设,搭建监管政策法规库,结合近年来财会监督的重点方向,全面收集财经纪律相关规定和会计准则制度,做到政策依据即取即用;搭建监管案例库,收集整理历年来各类监管部门公开的检查情况通报,定期组织干部学习,增强监管人员的执业敏感性,提升业务技能。创建财会监督微信工作群,适时向本地具有证券资格的中介机构推送政策法规信息和处罚案例等,提供日常政策支持和业务答疑,增强执业人员风险意识。三是提供精准服务。为中介机构送政策上门,讲解近年来注册会计师行业的监管形势和政策要求,传递监管越来越严的信号;为中介机构提供增值服务,讲解中介机构如何更好地参与政府绩效评价工作,以满足部分事务所对拓展非审计业务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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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3年0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