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驻辽中央企业厂办大集体改革专项资金
申报审核政策辅导培训会的通知
各有关中央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中央企业厂办大集体改革中央财政专项补助资金申报审核工作,帮助驻辽央企如期完成资金申报工作,推动积极的财政政策落地见效,助推地方经济健康发展,财政部辽宁监管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厂办大集体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1〕18号)、《财政部关于中央企业厂办大集体改革中央财政专项补助资金管理问题的通知》(财企〔2011〕231号)等相关文件精神,拟于近期召开驻辽中央企业厂办大集体改革中央财政专项补助资金申报审核政策辅导培训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22年7月20日(星期三)上午9:30分。
二、会议地点
财政部辽宁监管局六楼会议室(地址:沈阳市沈河区东滨河路162号)
三、参会人员
主管厂办大集体改革部门的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和具体工作人员各1名。
四、会议内容
讲解国家有关政策文件,进一步明确驻辽中央企业厂办大集体改革中央财政专项补助资金申报等工作事项。一是讲解国务院、相关部委以及辽宁省地方有关厂办大集体改革的政策文件;二是明确资金审核工作要点;三是规范企业申报流程并提出工作要求。
五、其他事项
各参会企业可在财政部辽宁监管局外网下载会议通知,(下载网址http://ln.mof.gov.cn)。请于7月18日17时前,将参会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电子版发至电子邮箱:43111425@qq.com ,或传真至我局。
联系人及电话:郝宇 024-24801212 24150645(传真)
附件:会议回执单
财政部辽宁监管局
2022年7月8日
附件下载: